项目概况
平利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5-00041
项目名称:平利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8,611.7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38,611.7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38,611.7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平利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38,611.79 | 2,838,611.7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④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⑤税收缴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⑩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08日至 2025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总工会(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395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