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巴县观音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观音镇五瓦路水毁道路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H-2025-002
项目名称:镇巴县观音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观音镇五瓦路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24,943.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观音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观音镇五瓦路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24,943.4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24,943.4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观音镇五瓦路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24,943.45 | 2,624,943.4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观音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观音镇五瓦路水毁道路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观音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观音镇五瓦路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22日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磋商文件须现场现金购买,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镇巴县观音镇小南海社区100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
联系方式:韦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