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4月至2025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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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材委托供应商招标项目采购 | 采购内容:采购肉蛋类、蔬菜、水产品、调味品、米面油等的供应商;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食堂食材供应量稳定和食材质量;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保证对其供应的食材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 2.供应商不得提供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材。 3.乙方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4.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 | 850.00 | 2025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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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